2021年度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已明確請周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350號令)及重慶市市相關規定,現已明確2021年度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具體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2021年新參加工作、新調入職工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根據重慶市統計局公布的2020年度重慶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4595元。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 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地現行最低工資標準。 本通知所稱“年度”是指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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